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申报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21年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和相关教学业绩审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
本单位申报2021年职称评审人员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相关教学业绩等。
二、审核方式
1.初审:申报人提供《皖南医学院2021年度申报教学系列职称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和《2021年申报职称教学业绩成果一览表》(附件2),同支撑材料一起,由各学院、直属附院初审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审核,各学院、直属附院同时提交《各学院教研室(实验中心)近5年平均工作量》(附件5)。教学工作量统计及教学业绩成果具体填报要求详见《皖南医学院职称晋升教学工作业绩情况填写说明(2021版)》(附件6)。
2.复审:教务处完成审核后将审核结果统一反馈至各学院,由各学院组织申报人进行确认。如需更正,由各学院(附院)统一汇总报送教务处复审。
三、审核材料
1.申报人教学工作量的审核。①校本部人员,由申报人提供本人任现职以来第一和最后一学期授课进程表,例如任职年限为2015/2016学年至2020/2021学年,需提供2015/2016-1学期和2020/2021-2学期的授课进程表,其余学期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统一核算;②附属医院人员,由申报人提供本人任现职以来所有学期授课进程表。
2.如实际教学工作与授课进程表不一致的,需提供证明(由教研室主任及院长签字并盖章)交教务处审核。在研究生学院或继续教育学院代课的教师,请至相关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课时证明。
3.申报人教学业绩的审核,需提供相关部门盖章的原始材料,教研项目批文及项目任务书等是学校的重要档案之一,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为避免在频繁的借阅复印中损坏、丢失,原则上不受理教师个人办理项目批文、任务书、结项报告书的借阅、复印。项目立项批文及任务书均可通过皖南医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查阅、下载。
4.申报人任职期间的教学质量等次、是否存在教学事故等由教务处据实直接认定。
四、审核要求
1.教师教学工作量和相关教学业绩由职称评审教师本人提供,各教学单位应积极协助教师核算相关工作量和教学业绩。
2.为保证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参评教师应确保本人提交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业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签署《关于教学工作量和相关教学业绩的承诺书》(附件4)。
3.各学院(附院)对职评教师提供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业绩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复核,并提供《关于教学工作量和相关教学业绩的审核证明》(附件3)(具体报送时间按人事处要求执行)。
4.各学院(附院)审核职称评审材料并提供附件1、2、3(加盖公章),未完成学院(附院)初审的,教务处不予安排复核。
附件1:皖南医学院2021年度申报教学系列职称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教务处).xlsx
附件2:2021年申报职称教学业绩成果一览表.xls
附件3:关于教学工作量和相关教学业绩的审核证明.docx
附件4:关于教学工作量和相关教学业绩的承诺书.docx
附件5:各学院教研室(实验中心)近5年平均工作量.xls
附件6:皖南医学院职称晋升教学工作业绩情况填写说明(2021版).pdf
教务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