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有关处级单位:
为加强我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切实推进我校质量工程的实施,根据《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校政[2009]257号)的文件精神,对已到建设期限的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和验收。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08年度省级、2009年度校级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方式
1.撰写教研项目结项报告书,主要研究成果附相关材料复印件。同为省、校两级课题的只需填写省级结项报告书。
2.材料报送:5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校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同时电子稿发送至lihb996@sohu.com。其中已交过纸质结题报告的请补交结题材料电子稿。省级教研项目材料直接报送,校级教研项目由所在系部审核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
3.评审:学校将于6月份组织专家集中评审。
三、其他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结项报告书,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要求。
2.凡未提交结题报告书的项目,一律视为未结题。
3.未结题的项目和检查不合格项目的处理办法,执行校政[2009]257号文规定。
4.请从校园网校外公告栏下载有关表格。
5.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工作联系人:刘文艳 李怀斌 ,联系电话:3932438。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
附件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