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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关于2023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08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要求,学校开展2023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即“新专业申报”工作。

请相关学院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皖政〔2022〕66号)《皖南医学院“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及自身专业建设条件和专业发展规划,践行“新医科”“新工科”“新文科”和“大健康”理念,主动服务十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民生急需、填补我省空白点的专业,推动专业升级改造,打造“医理”、“医工”等交叉融合专业群。

增设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完整的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详实、严谨的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和国内高校同类专业设置情况调查报告,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30人;有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专业教育课程的课程大纲等);有支撑增设专业的相关学科、专业条件及相关科研背景,能配备完成增设专业教学计划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基本具备增设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所需经费均需落实。

学校将成立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对于确定申报的专业在学校主页公示一周,并按照文件要求完成网络申报、网络公示及报送材料等程序。

为落实好教育部等上级主管部门对新专业申报的要求,及时更新专业负责人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请现有各专业于8月30日前经学院专家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后将专业负责人名单盖章后报教务处;人才培养方案有更新的请一并报送,未报送的教务处将上传2019年、2020年优化版人才培养方案。

联系人:秦 莉、谢玉娣,联系电话:3932650。

附件:2023年新专业申报文件等相关材料.zip  


教务处

2023年8月8日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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