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践教学工作,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保证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实践教学水平,请各相关学院根据专业发展需要修订实习大纲和实习鉴定。
本次实习大纲和实习鉴定的修订,按照专业认证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以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和相关新版教材为蓝本,严格遵循专业培养要求和计划,其名称、实习时间等均应与培养方案一致,实习内容应紧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密切结合学科前沿。
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专家认真研讨,根据要求落实撰写任务和责任人,并在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修订工作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材料.doc1、关于修订毕业实习大纲、实习鉴定的指导性意见
2、实习大纲、实习鉴定封面格式
3、实习大纲、实习鉴定内容要求
4、文字格式要求
教务处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