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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封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2-04-28 阅读次数:

各学院(研究所):

为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保障实验场所教学、科研实验活动与疫情防控安全,现就校园封闭式管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封闭期值班制度,各单位从进校人员中确定“临时安全责任人”,对实验室进行每日巡查,特别是夜间巡查,准确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立即整改。暂停需要有教师现场指导但无法实际落实的危险性实验,如确需开展,每个课题组实验室或教学实验平台至少确定一位“学生安全员”,负责本课题组或教学实验平台每日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如实记录。各单位研究生导师和本科生指导老师切实承担起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对学生实验安全负责,时刻关注实验室安全状态。

二、加强安全教育

各学院实验室安全负责人,须面向所在实验室科研师生至少开展一次线上或线下安全教育,特别是涉及过夜实验或仪器设备通宵运行相关实验,以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加强危化品管理

各学院要组织开展一次危化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试剂专项检查,针对安全保管、存储条件和使用去向等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四、严格实验室安全及疫情防控管理规范

校园封闭期间,实验场所须做好“五严禁”“两务必”。严禁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从事饮食、娱乐等其他与实验无关活动。严禁在实验场所留宿。严禁实验室开放但无人值守。严禁单人在实验室进行过夜实验,如因实验需要须通宵实验的,必须经学院及实验室安全负责老师同意,所有过夜实验场所或仪器设备过夜运行场所,必须安排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巡查。务必做好人走“三断两关”,即断水、断电、断气,关门、关窗,防患未然,确保安全。在做好实验安全保障的同时,务必按规定做好实验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防范实验场所疫情发生。

五、强化应急处置

按照各学院、单位预先制定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前检查实验室各项应急设备物资保障情况,做好实验场所紧急备用钥匙集中保管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教务处  科研处  国资处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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