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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管理】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关于进一步提高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8-05 预审:朱婷婷 二审:刘瑾 终审:黄月娥 来源:教务处(招生办、高教研究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关于进一步提高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校政〔2025〕53号

各处级部门、单位:

现将《皖南医学院关于进一步提高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水平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

皖南医学院

2025年7月20日

皖南医学院关于进一步提高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水平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提升执医考试水平的十条措施,简称“执医十条”。

一、工作目标

深入分析我校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情况,对标先进,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的办学主体作用、课程所在学院的协同作用,相关职能部门统筹指导作用,建立校院联动机制,各相关学院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推进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逐年提高。

二、专业对象

本方案主要针对学校临床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口腔医学专业、公共卫生类专业。护理学等其他需要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参照执行。

三、执医十条

1.新生入学教育和职业规划相结合。组织相关二级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参加国家执医考试的学生所在学院,广泛开展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要求及毕业后发展等专业思想教育。将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纳入新生入学教育,组织新生参观国家执医考试考点等活动,让每位学生做到早知晓、早规划、早准备,做好职业规划。

责任单位:学生处、相关二级学院。

2.人才培养方案与执医考试课程体系相结合。落实二级学院办学主体责任和专业负责人制,按照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执医考试要求,持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科学设置执医考试课程的学时学分,明确课程目标对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强化岗位胜任力的要求。

责任单位:教务处、相关二级学院。

3.课程教学大纲与执医考试内容相结合。落实课程负责人制,执医考试相关课程要将执医考试内容及真题融入课堂教学,重塑教学内容,提升高阶性、突出创新性、增加挑战度,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教研室认真组织集体备课,研究考试改革最新动态,合理增减教学内容;大力推进执医题库日常教学和考核中运用;安排高年资优秀师资授课,确保课程教学效果。

责任单位:教务处、相关二级学院。

4.教学改革与执医考试工作相结合。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对执医考试课程在教学方法、课程资源建设、题库建设、无纸化考试、课程评价改革、自主学习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有目标的教改。核心课程要求开展期中考试,严格要求过程性评价,期末卷面成绩有相应要求。开展“三阶段”考核,基础医学阶段(含基础和人文课程)(第6学期);临床水平阶段(口腔、公卫参照执行)(第8学期);毕业综合阶段(模拟执医考试)(第10学期)进行考核,成绩纳入毕业要求。

责任单位:教务处、相关二级学院。

5.实践教学与执医考试相结合。持续完善专业实习大纲,将执业医师资格技能考核等要求纳入实习大纲,提升实习生临床技能水平。加大对实习医院教学检查与评估,动态优化调整实习基地。相关学院定期对教学医院的学生课程评价优秀率、毕业生的考研率、执医通过率等进行评估和反馈改进。

责任单位:教务处、相关二级学院。

6.相关教学团队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结合。相关二级学院组建“三阶段”教学团队,研究执医考试相关政策、考试大纲变化,负责课程模块的理论教学研究、题库建设、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改革、命题考核等改进教学质量。由基础医学院组建基础课程教学团队;人文与管理学院组建医学人文课程教学团队;由临床医学院和一附院牵头,二附医协同,麻醉学院、医学影像学院等参与,组建临床医学类专业执医考试教学团队;口腔医学院和公共卫生学院组建相应团队。团队以教授、副教授及优秀骨干教师和教学竞赛获得者等组成。

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麻醉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等。

7.教学资源建设与执医考试相结合。加大和保障执医考试相关图书资源及电子资源的供给,为基层教学组织提供执医考试相关资源服务,融入课堂教学,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开展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学生解读执医考试相关图书电子资源服务。支持执医线上资源建设和开放。第一、二附院开放医师考试相关教学资源。

责任单位:图书馆、教务处、办公室(信息科)、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

8.毕业后学生管理与执医考试相结合。将毕业后培训纳入相关专业二级学院小学期制培训计划,相关二级学院搭建好学生沟通长效平台,由专业所在学院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协同,持续为毕业生提供增值服务。

责任单位:教务处、相关二级学院、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等。

9.教学督导与执医考试相结合。组织校院两级督导组对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课程的教学和实践实训进行专项督导,将专项督导工作纳入三期教学检查,加强结果运用。

责任单位:教务处、校教育教学督导组、学院教育教学督导组。

10.年度考核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结合。将国家考试中心发布的执医考试通过率纳入学生所在学院、课程所在学院年度考核指标。

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二级学院。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图书馆、办公室、直属附属医院及相关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及校院两级督导组负责人、后勤处、保卫处、纪委等为成员的执医考试工作小组,确保做好相关工作。

(二)落实工作任务

相关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教学及学生管理人员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党政同责,把强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评价反馈、深化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计划,根据本方案制定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相关部门组织做好督导。

(三)做好条件保障

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第一、二附属医院强化落实校内、实践、毕业后一年学习阶段的学习资源保障,探索和畅通网络学业辅导平台。教务处和人事处结合国家考试中心发布的考试结果,统筹做好工作量的认定和绩效分配工作,办公室做好年度考核工作,作为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等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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