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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黄月娥  发布时间:2022-01-14   浏览次数:279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加强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和研究成果质量,根据《皖南医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现就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省级、校级)年度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17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不在本次检查验收范围。)

二、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

阶段检查:检查项目是否按照任务书中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的使用是否合理。

结题验收:验收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项目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二级单位自查、教务处重点审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校本部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不含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和集体类项目)原则上由二级学院负责检查验收,省级重大教学改革项目、专业建设类、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教学团队项目、一流本科课程类、课程思政建设类项目(不含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等集体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检查验收;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护理)学院立项的项目由项目归属单位负责检查验收,教务处组织专家抽查。

四、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清单:(1)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2)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3)结题项目成果登记汇总表;(4)在研项目进展报告;(5)到期项目结题报告、成果展示支撑材料;(6)延期申请或整改方案。

项目电子文档(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延期申请或整改方案及支撑材料等)登录“皖南医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于2022年2月17日-2022年2月21日下午5时)完成上传提交;学院执行情况报告及验收汇总表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534204406@qq.com。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于2022年2月21日前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要成立专门工作组,认真组织对各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初审。

2.到期项目原则上需结题验收。确有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校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验收结果将作为确定教学单位下一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项目数,以及作为个人项目评审参考。

3.项目检查验收以任务书作为主要依据。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应真实反映项目研究开展情况,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同时需提供支撑或佐证材料,未提供的不予检查验收。

4.联系人:秦莉 谢玉娣 姚露,联系电话:3932650。

 

附件:1.2021年质量工程年度检查验收名单(不含大创).xls

      2.省级项目相关材料.rar

    3.校级项目相关材料.rar

    4.学院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提纲.doc

 

 

                                  教务处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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