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科研处、财务处及相关学院:
为做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按时按质做好相关数据上报,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统计工作内容
国有资产管理处填报《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见附件基表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见附件基表2)、《贵重仪器设备表》(见附件基表3)中的仪器各类参数。
相关学院和科研处填报《贵重仪器设备表》(见附件基表3)中仪器使用相关数据、《教学实验项目表》(见附件基表4)、《专任实验室人员表》(见附件基表5)、《实验室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基表6)和《实验室经费情况表》(见附件基表7)。
二、注意事项
1.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应注意与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相符合。
2.报送时间各报表均按学年(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进行统计。
3.在相关表格汇总完成后,财务处负责协助审核基表7(实验室经费情况表)中的数据信息。
三、报送时间:
1.国有资产管理处于2020年9月1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 科研处与相关学院于2020年9月1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报送形式
各部门汇总后将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2998615571@qq.com,联系电话:3932650,联系人:徐祎。
五、填报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填报及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注意保存上报数据资料。请务必严格按照样表和填报说明填写,在规定时间内送报,以免延误学校上报省教育厅。
特此通知!
附件:实验室信息统计表.rar
教务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