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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1年度教学单位支出预算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2-21   浏览次数:178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编制2011年度校内部门支出预算的通知》(校政〔2010〕207号)文件精神,教务处负责编制全校教学等经费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有:全校14个教学、教辅部门的业务费用(不含科研处)、研究生经费、体育维持费、质量工程配套经费、实验室改造和维修、实验材料费、生产实习费、成教维持费、各类监考费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编制2011年度校内部门支出预算的通知》文件规定,认真填写《2011年部门支出预算编制表》,按以下要求据实编报。
   (一)招待费应控制在三项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和招待费)的25%以内。
    (二)每部电话按80元/月(长途电话)、60元/月(市内电话)、15元/月(虚拟网内电话)的标准,按门数预算电话费。
    (三)《2011年部门支出预算编制表》中的项目名称统一按照项目名称表(《关于编制2011年度校内部门支出预算的通知》附件1)统一规范、分类编制。
    (四)《2011年部门支出预算编制表》中的项目类别指:事业发展常年安排项目,上级文件提出任务要求的项目(含省级批准的拨款项目,须附相关文件),建设、修缮、购置类项目,校级项目(依据学校有关建设发展规划等),部门自己申报的其他项目;滚动项目须编制分年度预算。
    (五)各教学单位的项目经费预算中若有符合政府采购的部分,应严格对照《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2011-201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财购【2010】1586号)文件,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六)《2011年部门支出预算编制表》中的备注指:
    1.项目预算经费的明细分项。
    2.跨年度滚动项目需注明项目期和分年度预算数。
    3.项目的其他相关说明。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编制2011年经费预算。请于12月30日之前将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的《2011年教学单位支出预算编制表》纸质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601356291@qq.com)交教务处余结根老师。咨询电话:3932639;3932511。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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