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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人:赵劲松  发布时间:2018-11-08   浏览次数:999

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教务〔2018〕61号

各部门、单位:

《皖南医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务处

2018年7月9日

皖南医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

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重要场所。为充分利用我校实验教学资源,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机会,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进一步规范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实验室开放,是指学校正式建制的各类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实验场所及设备等资源对学校师生开放。

第二条 按照“面向全体、因材施教、讲求实效、形式多样”的原则,将实验室开放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科研活动等相结合,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将教学、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将先进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手段引入实验教学,强化对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三条 在实验室开放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

第二章 开放的形式与内容

第四条 各学院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遵循因材施教、形式多样的开放原则,确定合理的开放形式,如全面开放(即全天候开放)、定时开放、预约开放等。

第五条 实验室开放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指导教师加以启发或协助的实验教学模式。鼓励学生根据实验室条件和自身特点积极参加教学计划外的实验项目,积极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创新创业项目或进行与其科学研究有关的实验内容。

(一)教师课题引导:根据实验室条件,指导教师结合其科研课题,设置具有一定研究意义的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指导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

(二)实验室课题引导:实验技术人员根据实验室现有条件定期发布教学计划外的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课题、实验仪器设备操作培训等,学生根据自己的专长、兴趣爱好、课余时间等预约选做实验。

(三)学生项目引导:学生根据自己参加的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专利大赛等自行拟定实验课题或研究课题,结合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现有条件开展各类发明、制作、专利等实验活动。

(四)其他内容。

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各学院具体负责实验室的开放和协调工作,应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教研室、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制定实验室开放计划和实施方案,报所在学院批准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各学院应将实验室开放形式、项目、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进行公布,以便于师生与实验室联系。

第八条 实验室开放时,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室人员在场,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提供、实验过程的监控和实验室安全保障等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

第九条 每学期结束前,各教研室、实验实训中心将实验室开放总结报学院存档。在实验室开放工作中,各学院要不断总结经验,进行创新,逐步提高实验室开放比例,积极推进实验室的全面开放。

第四章 指导教师和学生职责

第十条 实验前,指导教师和学生应对选题的科学性、选题的难易程度及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有预案,并进行防范。

第十一条 实验中,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激发学生兴趣,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检查学生的实验操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 实验后,指导教师负责对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及时反馈教研室、实验实训中心,以便不断修改和完善开放实验项目。学生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等实验成果。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审阅实验论文,同时做好优秀论文和成果的收集整理,并进行论文推荐发表等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皖南医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教务〔2007〕21号)文件同时废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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