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一流专业建设研讨会;
2.开展申报职称晋升(高级职称)教学考核工作;
3.发布《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的通知》;
4.发布《关于报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请材料的通知》;
5.报送省级质量工程2022年度检查验收的材料;
6.报送医养结合健康养老工作举措等材料;
7.起草《关于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任课教师6月培训安排的通知》;
8.审核检验专业“十四五”规划教材编写申报材料;
9.处理学籍异动、出具学历(位)证明书、学生证补办、发布教学任务、开展课堂检查、教学考试检查并发布专项通报、反馈学生评教数据、做好联合培养专升本管理等日常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