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议推荐国家级一流课程;
2.审议护理学专业认证实施方案和整改方案;
3.审议神经科学微专业(天坛班)实施方案;
4.召开医学生技能大赛选手遴选方案和技能培训调度会;
5.报送2024年教学及教辅单位基本支出预算;
6.发布《关于落实教授、副教授及博士等为本科生授课的通知》;
7.发布《2023年校级质量工程申报的通知》;
8.发布《皖南医学院关于公布教研室和教学实验中心主任、 副主任人员名单的通知》;
9.发布《皖南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皖南医学院见习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10.处理学籍异动、出具学历(位)证明书、审核授课进程表、开展日常督导、发布教学考试通报、反馈学生评教数据、做好联合培养专升本管理等日常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