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21 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55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研读文件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填写及材料报送要求》(附件3),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2)及《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附件4),并于2022年5月3日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要求请查看《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填写及材料报送要求》(附件5),并于2022年5月14日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特此通知。
附件:相关材料.zip
教务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