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水平,提前谋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53号)文件精神,现将此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包括以下五类课程类型:
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具体内容见《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推荐要求
1.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推荐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3.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各类课程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见附件3。
三、申报准备
第一轮:申报动员(5月26日-6月16日)
1.培训辅导:教务处邀请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相关专家,做好课程建设和课程申报的培训辅导,并组织召开申报动员会;
2.建设研讨:各学院召开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研讨会,根据自身实际,合理规划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路径,充分评估建设能力和潜力,制订一流课程建设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轮:申报辅导(6月17日-6月26日)
1.申报材料撰写针对性辅导:教务处邀请校内外一流本科课程相关专家对重点推荐课程做好申报材料撰写的针对性辅导;
2.课程运行及视频录制专项辅导:教务处邀请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相关团队,对重点推荐课程做好课程运行、视频录制等的专项辅导;
3.评估课程建设效果:教务处邀请校内外一流本科课程相关专家对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及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学习成效进行综合评估。
四、组织申报
1.各学院参照2021年《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53号)和教育部、教育厅申报文件精神,提前准备申报材料,各学院至少择优推荐一项。
2.在吃透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各类课程申报书,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和高质量。并根据不同申报课程类型提供对应的支撑材料。
3.由于国家级教学项目在未来专业认证、学科评估等教学工作中具有很大的支撑作用,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
五、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在6月16日前将申报书及其支撑材料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封面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1044492168@qq.com,联系人:秦莉、谢玉娣;联系电话:3932650。
2.教务处于6月17日至6月26日组织专家评审并针对性指导,最终根据安徽省教育厅2022年关于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具体通知组织拟推荐课程进行网上填报。
六、课程建设
1.课程录制:课程中心尽快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为教师提供录制场地,拍摄录制具体安排由项目负责人联系课程中心管理人员。
2.课程运行:所有课程需以皖南医学院网络教学平台为主平台上线运行,其他在国内主流网络课程平台上线的课程,要求在皖南医学院网络教学平台上设置课程链接,且能直接访问。创建皖南医学院一流课程建设交流群(群号:512533899),邀请2019年以来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课程负责人加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3).pdf
附件2: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通知.doc
附件3:第二批一流课程申报书、申报说明、信息表等.rar
附件4: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pdf
教务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