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皖南医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24〕65号)、《皖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24〕66号)(以下简称《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2024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转专业工作开始启动,现将具体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
1.转出计划数:各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
2.转入计划数:根据各专业办学资源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核定各专业可转入计划数。(各专业可转入计划数见附件2)
二、学生申请
1.申请对象:根据《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符合转专业条件且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
2.申请方式:学生填写《皖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3.申请时间:2025年1月11日—2025年2月20日17:00。
4.申请注意事项:填报专业参照《皖南医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https://zsb.wnmc.edu.cn/info/1021/7401.htm)。
三、学院考核
1.学院制定报送转专业实施方案: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提交至教务处审核备案。(2月21日前)
2.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审核:转出学院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学院对转专业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资格审核,包括:①申请转专业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②转专业申请表基本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属实等。(2月28日前)
3.学院组织考核和报送材料:依据《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和本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开展学院转专业工作,按比例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各学院将推荐的转专业学生申请表及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版装袋报送至教务处备案,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wnmcjwk@163.com(3月14日前)。
四、教务处审核及录取工作
1.材料复审:教务处对学院推荐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2.转专业录取:依据《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开展转专业录取工作,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
五、学校审批
转专业学生名单由学校院长办公会通过后发布。相关部门做好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学业指导、宿舍安排等相关事宜。(拟于4月初左右)
六、工作纪律
参加转专业工作人员须秉公办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转专业工作坚持回避原则,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在本校就读且申请转专业者,须申请回避。
学校转专业工作全程接受我校纪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纪委办公室电话:0553-3932826)。
七、其他事项
转专业工作具体参照《皖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24〕66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