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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时间:2024-10-24 预审:洪艳 二审:颜亮 终审:黄月娥 来源:教务处(招生办、高教研究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期中考试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预防与制止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考务、监考教师队伍的管理

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全体考务、监考教师学习《皖南医学院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皖南医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和认定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服从学校安排,考务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考场所在教学楼的教师休息室)准备考务材料,监考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监考人员考试期间佩戴监考牌,在考场一前一后(无纸化考试监考应在本人负责监考区域内)认真履行职责,预防和制止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试卷交接应规范,领取和送回均需签字确认。

二、提升学生诚信考试的意识

各学院结合主题班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到考试的严肃性和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危害性,了解考试的要求,提升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意识。

三、加大考试巡查监督力度

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巡考。学校统一安排的巡考人员由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应佩戴巡考证,检查考务、监考、二级学院巡考等工作是否按要求开展,并在监考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二级学院巡考由二级学院领导、学院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报教务处备案,应佩戴巡考证指导监考教师处理突发事件、特殊情况等。各学院可结合实际,自行安排巡考,加大巡考力度,对本单位监考教师、学生所在考场进行巡查。对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的工作规范和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给予及时提醒纠正,情节严重的需及时上报处理。

四、严肃处理考试违纪行为

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如学生证丢失应由所在学院开具相关证明;进入考场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在指定位置就坐,并将所携带的书包、书籍、笔记、纸张、手机及其它电子设备(设置为关闭状态)等放在指定的存放物品处,严禁学生抄写试题或考试后带走考试试卷。

对考试中发现的违纪情况,按照《皖南医学院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严肃进行处理。监考教师发现考生违反考场纪律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监考人员应当让考生确认记录内容、在记录表中签字。两名监考人员签字确认后应及时将没收的作弊材料、考场情况记录表等报教务处。如违纪、作弊考生拒绝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中签字,监考人员应立即联系巡考人员处理。巡考人员了解情况,确认记录内容属实后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签字,并在巡考记录表中如实记录,相关材料及时报教务处核查并处理。

如有举报监考教师监考不规范、不力、发现违纪情况不处理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教务处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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