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对完成质量不高或无故延期的项目负责人,要定期约谈和限期整改,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8月28日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
皖南医学院教务处 版权所有 2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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