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皖南医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22〕91号)、《皖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22〕92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转专业工作开始启动,现将具体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
1.转出计划
各专业转出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
2.转入计划
根据各专业办学资源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核定各专业可转入计划数。
各专业转专业计划数见附件2。
二、学生申请
1.申请对象:根据《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符合转专业条件且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
2.申请方式:学生填写《皖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3.申请时间:2024年1月10日9:00—2024年2月28日17:00。
4.申请注意事项:
本次转专业志愿录取参照《皖南医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https://zsb.wnmc.edu.cn/3b/fa/c305a146426/page.htm)。
三、学院考核
1.学院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提交至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实施(3月1日前)。
2.学生申请材料审核:转出学院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组织推荐工作(3月11日前)。
学院全面审核转专业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包括:①申请转专业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②转专业申请表基本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属实。
3.学院考核阶段:依据《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学院转专业工作,按比例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
4.材料报送:各学院将推荐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与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等材料装袋密封后报送至教务处备案登记,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wnmcjwk@163.com(3月15日前)。
四、教务处考核
1.复审材料:教务处对学院推荐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2.录取工作:资格复审通过的学生,依据《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开展转专业工作,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
五、学校审批
转专业学生名单由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相关部门办理好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学业指导、宿舍安排等相关事宜(拟于3月底前)。
六、工作纪律
参加转专业工作人员须秉公办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转专业工作坚持回避原则,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在本校就读且申请转专业者,必须申请回避。
学校转专业工作全程接受我校纪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纪委办公室电话:0553-3932826)。
七、其他事项
转专业工作具体参照《皖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22〕92号)执行,如有本通知未提及的其他情况,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2023级各专业转专业计划数一览表.pdf
教务处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