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皖南医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校政〔2021〕79号)文件精神,自2019级学生开始施行课程重修,现将本学期重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重修范围
1.重修对象:在籍在校本科生,具体名单详见《2023-2024-2学期申请重修学生名单一览表》(附件1)。
2.重修课程:2023/2024-2学期及之前学期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以下简称课程)。
(1)考核不及格后经补考仍不及格者;缓考后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2)课程考核违纪、作弊或旷考,成绩无效并不得参加正常补考者。
二、课程重修方式
(一)课程重修类型
课程重修分为组班重修、跟班重修两种形式。相同学时和考核方式的同一课程申请重修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则组班重修;未达到30人的,则跟班重修。
若重修课程与当学期课程存在时间冲突,学生可自愿申请是否免听跟班重修。免听跟班重修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仅以考核卷面成绩记载。
(二)本学期可重修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 | 学分 |
病理学 | 3 |
病理学 | 6 |
分析化学 | 7.5 |
护理学基础 | 3 |
人体寄生虫学 | 3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4 |
药理学 | 3 |
医学免疫学 | 1 |
医学免疫学 | 3 |
医学微生物学 | 4 |
组织学与胚胎学 | 3 |
病理生理学 | 2 |
以上课程达到重修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30人,学生可自愿选择组班重修或跟班重修。若该课程最终自愿选择组班重修的学生人数未达到30人,则统一撤销组班重修申请,学生需在跟班重修申请时间内进行跟班重修申请;若超过30人(含30人),则开设课程重修班。
2.其余课程达到重修条件的学生人数均未达到30人,故学生仅能选择跟班重修。
三、重修申请安排
(一)申请及审核时间
重修申请分为组班、跟班两轮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修的学生视为放弃本学期重修机会,原则上不予补申请。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须在毕业前完成课程重修,每门课程重修次数不限。重修课程门数较多的学生,建议根据自身实际学习情况确定当学期重修申请门数。
1.组班重修申请及审核时间:3月6日14:00—3月7日22:00。
课程名称 | 学分 |
病理学 | 3 |
病理学 | 6 |
分析化学 | 7.5 |
护理学基础 | 3 |
人体寄生虫学 | 3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4 |
药理学 | 3 |
医学免疫学 | 1 |
医学免疫学 | 3 |
医学微生物学 | 4 |
组织学与胚胎学 | 3 |
病理生理学 | 2 |
以上课程达到重修条件的学生且愿意选择组班重修的,可在本轮申请。
组班重修申请结束后,若该课程最终自愿选择组班重修的学生人数未达到30人,则统一撤销组班重修申请,学生需在跟班重修申请时间内进行跟班重修申请。若超过30人(含30人),则开设课程重修班,课程重修班具体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2.跟班重修申请及审核时间:3月12日8:30—3月13日22:00。
符合重修条件的学生均可在本轮申请跟班重修。
跟班重修学生自教学周第4周开始跟班上课,并随开课班级一起参加考核。
(二)申请操作步骤
学生申请操作步骤详见《重修申请操作手册》(附件2)。
(三)申请审核流程
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核
辅导员登录教务系统辅导员账号、学院管理员登录教务系统学院管理员账号进入“重修管理”模块,在“重修申请审核”功能菜单下进行审核操作。
四、注意事项
重修课程考核不及格或成绩无效者不再安排补考。
附件1.2023-2024-2学期申请重修学生名单一览表.xlsx
附件2.重修申请操作手册.docx
教务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