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国有资产管理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2/201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息函【2013】1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现将我校2012/201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工作内容 各学院和中心实验室填报《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和《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综表一。 国有资产管理处填报《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二和《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 二、注意事项 1.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应注意与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相符合; 2.各报表均按学年(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进行统计。 三、报送时间 2013年9月2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四、报送形式 各部门汇总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将纸质版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932552945@qq.com,联系电话:3932680,联系人:牛猛。 五、填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及填报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注意保存上报数据资料。请务必严格按照表样和填表说明进行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送报,以免延误学校上报省教育厅。 特此通知。
教务处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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