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 关于支持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推选活动的函>的通知》(皖教秘〔2017〕633号)要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学习文件,对照推选条件,凝练本学院在教育改革、创新方面的典型案例,积极申报,学校将对申报案例进行遴选后组织上报。
申报案例请填写附件2,并与11月1日前报送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联系人:刘瑾,联系电话:3932637。
附件1:皖教秘[2017]633号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支持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推选活动的函》的通知.pdf
附件2:典型案例申报表.docx
教务处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