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直属附院):
根据《关于优化调整皖南医学院部分机构设置的通知》(校发〔2017〕33号)、《关于推进校院二级管理的实施意见》(校发〔2017〕38号)、《皖南医学院教研室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7〕169号)、《皖南医学院教学实验中心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7〕170号)等文件精神,请各二级学院(直属附院)于2017年12月27日前按照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认真研讨教研室、实验中心设置并填写相关表格报至教务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41724330@qq.com。联系人:刘瑾,联系电话 3932637。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2017皖南医学院教研室、实验中心汇总表.xls
附件2:教研室设置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3:教学实验中心设置申报审批表 .doc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