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持续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加强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现决定对我校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13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注:根据文件要求,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拟于2020年5月结题验收。)
二、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其中:国家级项目只检查不验收;所有到期的省级和校级项目原则上必须结题验收(所有延期未结题的省级和校级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的省级和校级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
三、检查方式
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项目的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建设进度等进行分类检查验收。着重考察项目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和部门需报送的材料:(1)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2)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3)在研的各项目的进展报告;(4)已到期的项目的结题报告及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5)延期申请或整改方案。
以上材料务必于2020年2月21日前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534204406@qq.com。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要成立专门组织,认真组织对各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初审。
2.到期项目原则上必须结题验收。确有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校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
3.所有项目需提供支撑或佐证材料,未提供的不予检查验收。
4.联系人:王亚娟 谢玉娣,联系电话:3932650。
附件:1. 附件1.2019年检查验收项目名单.xlsx
2. 附件2.国家级省级相关材料.zip
3. 附件3.校级质量工程相关材料.zip
教务处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