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修)订教学研究、质量工程项目等的规章制度和文件。
2.负责专业建设与管理。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学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协助校、处领导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人才需求,提出专业结构调整建议,协调各学院完成新专业申报、专业调整及专业建设工作。
3.负责课程建设与管理。编制学校课程建设规划,组织课程大纲的制(修)订。
4.组织每学期普教本科各专业教学任务填报、审核工作。
5.组织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检查及验收等。
6.负责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7.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教研、教改活动,组织召开教学研讨会和教学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教改经验。
8.负责校内公共选修课程资源库的定期更新,负责每学期普教本科学生选修课程的开课申报与审核。
9.组织辅修专业、辅修学位和专业内辅修课程的申报、培养方案制订等工作。
10.负责职称评审的教学研究项目、教学论文等审核工作。
11.负责处理教学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