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皖南医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9〕91号)文件精神,自2019级学生开始开展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本学期重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重修范围
1.面向对象:2019级学生。
2.面向课程:2019/2020-1学期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以下简称课程)。
(1)考核不及格后经补考仍不及格者;缓考后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2)课程考核违纪、作弊或旷考,成绩无效并不得参加正常补考者。
二、课程重修方式
课程重修分为组班重修、跟班重修两种形式。相同学时和考核方式的同一课程申请重修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则组班重修;未达到30人的,则跟班重修。
因本学期涉及重修的每门课程学生人数均未达到30人,故学生仅能选择跟班重修。
三、申请流程
1.确认是否重修。学生在《学生重修申请确认单》(见附件1)确认本学期是否重修。
2.确认重修跟班班级。学生根据《可跟班重修课程课表》(见附件2),确认重修跟班班级,将重修班级信息填写入《学生重修申请确认单》。
3.确认是否申请免听。若重修课程与新学期课程存在时间冲突或其他原因不能跟班重修的,需在《学生重修申请确认单》中确认是否申请免听跟班重修。免听跟班重修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仅以考核卷面成绩记载。
四、申请报送时间
9月25日11:00前报送纸质版《学生重修申请确认单》至教务处。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修的学生视为放弃本学期重修机会,原则上不予补申请。
五、注意事项
1.重修学生自教学周第4周开始跟班上课,并随开课班级一起参加考核。
2.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每门课程重修次数不超过1次,重修课程考核不及格或成绩无效者不再安排补考。课程经重修后考核仍不及格且符合结业条件的,准予结业。
3.《大学生创业导论》、《创新思维训练》两门课程通过“学习通”APP进行线上重修学习,不予申请免听。
附件1:2020-2021-1学期学生重修申请确认单.xlsx
附件2:可跟班重修课程课表.xlsx
教务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