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皖南医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9〕91号)文件精神,自2019级学生开始开展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本学期重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重修范围
1.面向对象:2019级学生,具体名单详见《2020-2021-2学期可申请重修学生名单一览表》(附件1)。
2.面向课程:2019/2020-2学期及以前学期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以下简称课程)。
(1)考核不及格后经补考仍不及格者;缓考后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2)课程考核违纪、作弊或旷考,成绩无效并不得参加正常补考者。
二、课程重修方式
课程重修分为组班重修、跟班重修两种形式。相同学时和考核方式的同一课程申请重修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则组班重修;未达到30人的,则跟班重修。
因本学期涉及重修的每门课程学生人数均未达到30人,故学生仅能选择跟班重修。
三、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截止3月24日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修的学生视为放弃本学期重修机会,原则上不予补申请。
学院需将学生申请重修情况告知学生家长,《重修申请告知书》(附件2)于3月26日前报至教务处。
四、申请及审核流程
审核流程: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核
学生申请操作步骤详见《重修申请操作手册》(附件3)。辅导员、学院管理员分别登录教务系统辅导员账号、学院管理员账号,进入“重修管理”模块,在“重修申请审核”功能菜单下进行审核操作。
五、注意事项
1.重修学生自教学周第5周开始跟班上课,并随开课班级一起参加考核。若重修课程与当学期课程存在时间冲突,学生可自愿申请是否免听跟班重修。免听跟班重修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仅以考核卷面成绩记载。
2.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每门课程重修次数不超过1次,重修课程考核不及格或成绩无效者不再安排补考。课程经重修后考核仍不及格且符合结业条件的,给予结业。
附件1:《2020-2021-2学期可申请重修学生名单一览表》.xlsx
附件2:《重修申请告知书》.docx
附件3:《重修申请操作手册》.docx
教务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