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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与学籍管理】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9-04 预审:洪艳 二审:颜亮 终审:黄月娥 来源:教务处(招生办、高教研究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教务〔2021〕71号

各学院及相关处级部门:

       现将《皖南医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8月19日

皖南医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实施办法

为维护学校正常办学秩序,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严格规范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1〕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负责同志负责和教务、纪检监察、保卫、招生、学生工作等部门及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制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方案;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审查工作小组”),其职责是制订本院新生入学审查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本学院新生入学审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审查对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新生。

三、审查内容及程序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包括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新生入学后资格复审。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报到时,由所在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实行“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双人双核工作机制。审查结束后,将审查结果及新生实际报到情况报教务处。

1.材料比对。查看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仅专升本学生提供)、获得加分的资格等证明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和录取数据逐一比对,核查与本人实际情况是否符合。

2.人像比对。学院依据招生部门提供的新生录取信息和教务部门提供的“人像比对”材料,严格核查新生入学资格。

“人像比对”材料为利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人像比对”等信息技术手段对新生居民身份证照片、高考报名照片与学校现场采集照片逐一比对结果。

(二)新生入学后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进行复查。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招生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审核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在复查中发现的问题。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依据学生高考录取等原始信息,复查学生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将复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交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1.复查录取信息。学院对新生(含专升本)报到所持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获得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严格复核;对普通专升本新生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

2.填写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籍卡)。学院组织新生填写入学登记表,与高中档案记载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新生入学登记表必须粘贴现场采集照片,不得使用高考报名照片。

3.核对学籍信息。教务处明确专人登录学信网将审查合格的新生信息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后,学院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及时告知并要求所有新生登录学信网核查个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报教务处,确保新生自查率100%。

4.体检复查。各学院和校医院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的有关规定,组织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并将最终体检复查结果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新生体检复查情况和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专业体检要求等情况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四、审查结果处理

(一)入学资格初步审查中,如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专业体检要求的,应当调整到适合学习的相关专业;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按照学籍学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三)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冒名顶替入学以及其他违规录取新生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学生作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处理,由教务处提出意见,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出具书面决定并送达本人,无法送达的,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进行公告,公告5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原则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新生审查的时间要求、内容要求、程序要求开展新生审查工作。

(二)密切配合,各尽其职。相关部门要和各学院协调配合,为各学院提供相关信息;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审查信息、数据统计工作,公开违规举报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受理,并按时将审查结果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审查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审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三级审签”工作机制,对在审查中发现问题未如实上报的部门或个人,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追究其相应责任。强化审查工作中的动态管理,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存在冒名顶替学生等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六、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皖南医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实施办法》(教务〔2018〕4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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