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天坛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校政〔2024〕1号
各相关部门、单位:
《皖南医学院天坛班实施方案(试行)》已经2024年1月4日第1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皖南医学院天坛班学生遴选办法(试行)
皖南医学院
2024年1月4日
皖南医学院天坛班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意见》等文件精神,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突出通专结合型人才培养优势,培养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性应用型的神经科学专业人才,学校现依托临床医学国家级一流专业,发挥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神经科学方面的优质师资和教学资源优势,开设皖南医学院天坛班,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学生遴选
学校每年面向临床医学专业一年级学生开设天坛班。按照双选制的方式,通过学生申请、学院选拔等环节遴选出20-30名学生进入天坛班学习。学生遴选工作由临床医学院组织,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遴选学生。
二、培养过程
(一)课程设置
1.天坛班学生在学习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课程的同时,五学年需修读神经科学方向的5门课程,共320学时20学分。
2.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探索基础与临床深度融合、系统与疾病交叉引导的医学整合课程,推进“以器官系统为中心”等内容的课程改革。
3.授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晚上、周末和暑假;授课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4.天坛班人才培养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见习、实习)两个环节。实践教学在高年级同临床医学专业实习、见习同时进行,其中天坛班学生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的相关科室实习至少一个月。
(二)学业管理
1.学生修读临床医学专业的课程不可与天坛班课程相互替代,且不能重复计算学分。天坛班课程学分可认定为专业教育选修课程学分。
2.学生在修读天坛班过程中出现课程成绩不及格时可补考一次,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终止其修读天坛班课程。若学生修读的临床医学专业出现一门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终止其修读天坛班课程。学生主动办理退出手续,并报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备案。
3.天坛班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计入临床医学专业不及格课程门数,不影响评先评优和毕业资格。
4.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天坛班实施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可向所在学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由学校颁发天坛班结业证书。
5.在天坛班实施方案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天坛班修读计划的学生,其已修读合格的课程可记录为专业教育选修课程成绩及学分,但不发放天坛班结业证书。
6.学生因修读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结业或肄业等原因离校,天坛班学习同时终止。
7.天坛班结业证书不作为学历证书,也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三、师资遴选与相关保障工作
1.临床医学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保障天坛班充足的教学资源和学习条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教学管理与考核,不得随意更改修读标准。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负责遴选优秀骨干教师完成天坛班教学任务。临床医学院负责遴选优秀班主任,负责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教务处负责做好学生学分认定、结业证书颁发等教学保障工作。学生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做好相应保障工作。
3.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年终考核及职称评聘等工作中,天坛班教学工作量视同为专业教育选修课程教学工作量,具体由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