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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工作职责
时间:2023-08-10 阅读次数:

1.负责制定、完善校内各类教学专项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及评估指标体系。

2.负责组织或参与教育部或教育厅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迎评及整改工作。

3.负责组织或参与由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各专业认证工作。

4.协助做好由安徽省教育厅或安徽省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各专业综合评估迎评工作。

5.负责建立自我评估体系,常态化开展校内自我评估,组织实施二级学院教学评估、校内专业评估、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专项教学评估工作。

6.负责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工作。

7.负责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上报工作。

8.负责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专家库建设。

9.负责学校教学评估专题网站维护工作。

10.负责教育部、省教育厅各级各类教学评估系统维护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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