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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赵劲松  发布时间:2016-03-28   浏览次数:348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继续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25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遴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虑到项目周期要求,原则上要求申报学生为在校的1-2年级学生。

  二、申报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项目设计、项目条件准备、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商业计划书、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实验、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通过适当形式,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可以是单个学生独立申请,也可以是几个学生组成项目团队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原则上设负责人1人,指导老师1-2名,原则上1名同学同一年度主持或参加均为1项,避免交叉重复。原已获得主持国家级、省级在研项目的同学不再接受其申报。

  2.项目执行时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执行时限原则上不能超过项目主持人本科学习阶段的剩余时间。

  3.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创业能力,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4.申请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施方案,独立撰写报告或论文,并进行充分论证。申请表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禁止弄虚作假,乱拼凑等学术不端现象。

  5.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工作3年以上并有承担科研课题经验;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每批次指导1-2个项目;指导教师要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较高的参与热情,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创业实践,能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填写申报书,院部组织初审后推荐,推荐项目材料由学院统一于4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因受上报时间限制,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要求:

(1)学院初审计划表、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

(2)项目信息表;

(3)项目申报书。

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申报书请双面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右上角标注推荐序号(与信息表一致);电子版项目书命名“推荐序号+姓名”,文件夹命名为“××学院2016年大创项目”,发送至邮箱:56013316@qq.com

3.本次提交材料请学院自行存档一份,以备案备查。

4.联系人:王亚娟,电话:3932650。

                                                                教务处      

                                                                   2016年3月28日


附件:教育厅文件,项目申报书,项目信息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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